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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消息,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泳林的相关通知。汤秀清于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规定,决定对汤秀清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对汤秀清的取保候审措施。肖泳林先生于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规定,决定对肖泳林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对肖泳林的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