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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出台“33条”硬核措施,通过实施就业容量扩增、就业岗位拓展、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等行动,支持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快、稳、好”就业。
宁夏将实施就业容量扩增行动,如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宁岗贷”,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优先投资创造岗位多的项目,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开发“四好农村路”公益就业岗位带动当地居民就业;鼓励支持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发和落实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
针对重点群体就业,方案指出,应深化闽宁等区内区外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和发挥特色劳务品牌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市场主体吸纳失业人员就业优惠税收政策,实施“人人乐业”专项帮扶,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做好困难群体“1311”就业帮扶,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加强用人单位和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补贴政策落地,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