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良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气变热,人们夜宵喝酒等聚餐娱乐活动频繁,随之带来的酒驾、醉驾情况也逐渐增多。近期,海南交警严厉查处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5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几起酒驾、醉驾案例以示警醒。
临高
5月22日晚9时许,驾驶人朱某峰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临高临城镇解放路段时,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再次核查身份时发现,驾驶人朱某峰曾在浙江省杭州市因饮酒驾驶被查获,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朱某峰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临高公安交警依法处理。
昌江
5月23日晚11时38分许,昌江公安交警联在辖区环城东路路段对一辆琼D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检查时,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73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陈某文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屯昌
5月21日晚,屯昌交警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琼C32***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吴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吴某早在2014年12月2日就因无证酒后驾驶被处罚过,随后在2020年11月16日又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属于无证二次酒驾。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吴某无证驾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万宁
5月18日1时许,万宁公安交警在辖区环市二西路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停车并倒车想要逃跑,拦截到车辆后,随即对驾驶人陈某云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过检测,陈某云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在酒精检测的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陈某云还穿着拖鞋驾驶车辆。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往万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陈某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云被万宁公安交警合并处罚款5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指山
5月17日上午11时许,五指山公安交警在海三高速处对一辆琼A***18号牌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经检测,该车驾驶人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高某穿拖鞋开车,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此外,还发现高某的C1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内。
五指山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穿拖鞋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15分,且因高某在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民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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