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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留言:本人2004年因上学将农业户口迁出,2005年大学毕业又将户口签回本村,转为非农业户口。这种情况能否将我父亲名下宅基地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是否有相关政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武清区政府回复:依据《武清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继承的情形,可由村委会组织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现场进行真实意思表达后,出具书面意见,由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确认后,可确权登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不能全部到场或有争议的情形不予确权登记。(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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