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人货混装吗?该不该处罚?

2023-04-22 20:55:31 观察网

先来看两张照片↓↓

再来看视频,时长7分多钟↓↓


【资料图】

事情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在自驾游途中因为携带大量日用品在贵州剑河县被交警拦下,被认定为是“人货混装”,当事人将他们与交警理论的过程拍摄了下来,然后又传到网上后引发广泛关注。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被查的驾驶员情绪激动,称车上主要是他们的洗漱用品、衣服、日常用品,而且他们完全没对车上的座位进行改装,只是把座椅靠背放倒了。该驾驶员质疑,“东西放在座位上,放得少的就不是人货混装,他说我们放得多,放得再多,都是我们自己的东西。”

该驾驶员表示,有其他车辆也在后座上放了物品,“别人座位上有东西他不管,我们座位上有东西就管,这是为什么?”

现场执勤人员说,另一台车的后座上只是一点随身物品,而该驾驶员后排座位的位置都被堆满了物品,这属于人货混装。

该驾驶员及其伴侣表示不解,认为他们携带的东西不是用于卖的,不算货;也觉得人货混装的认定就看东西的多少,实在难以服人。

随后,另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解释称,交警上路查车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按照规定,该驾驶员车上的货有点多,里面没什么危险物品,都是生活用品,不需要处罚,但要注意安全。随后,执勤人员交还该驾驶员的证件。

据北青报报道,4月22日,剑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的当下,他们已经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解释,当事人也表示理解。

该工作人员解释,视频中车辆的情况确实属于人货混装,法律条文中的“货”就是货物、物品,并非用于出售的才叫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了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也就是不能放置物品。但实际生活中,不少人会在座位上放置随身物品,例如包包,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人货混装,但对于放置随身物品多少属于人货混装,法律条文的规定未详细明确。如果认定人货混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对当事驾驶人进行罚款,但对于视频中的驾驶员,交警采取柔性执法,也就是人性化执法,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未进行处罚。

该工作人员提醒,人货混装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车内装了金属制品,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刺穿座椅,出于安全考虑,私家车拉货不建议在后排座位放东西。

首先我们得承认,视频中这对自驾游夫妻所驾驶车辆装的日用品确实是不少;其次,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车内放置多少物品属于人货混装,这就有了一个模糊空间;最后,在这起事件中,剑河县交警认定了人货混装的事实,但是没有做出处罚,采取了柔性执法。

社交网络上,有网友认为人货混装的认定标准不详细,交警执法起来就有很大可能会比较地主观和随意,应当予以完善;

也有网友表示,单就这起事件看,交警的处罚并无不当,因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任何情况都有可能,要是后排的物品在紧急情况下被甩到前排,干扰了司机驾驶,那更加危险。

其次,人货混装的认定标准不详细这点要一分为二看待:

某种程度上给予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实更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如果要做到事无巨细,那就不能称之为“法律”了;如果当事人觉得遭遇到了不公的处罚,完全可以在事后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还有网友分享自己开车时被认定为“人货混装”而受到处罚的经历。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人货混装的认定标准不详细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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